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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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部3月21日印發(fā)《關于做好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旨在發(fā)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加速農機新產品試驗鑒定和推廣應用,支持促進農機產品技術創(chuàng)新和研發(fā)生產,更好滿足廣大農民群眾對新型農業(yè)機械日益增長的需要。
通知提出,探索對尚無試驗鑒定大綱的農機新產品開展補貼的路徑和辦法,或者探索現(xiàn)行試驗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新增功能和結構特征的新產品分類分檔辦法,完善價格、比例等補貼額測算因素的選取方式和確定標準,以補貼試點推動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制修訂試驗鑒定大綱、完善補貼額測算辦法,為新產品納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奠定基礎。
通知還提出,年度試點資金量按不超過試點省份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規(guī)模的10%安排。其中,補貼資金總規(guī)模低于1000萬元的,年度試點資金量可提至最高100萬元; 3億元及以上的,年度試點資金量不超過3000萬元。(來源:中證網)